關于《關于盤錦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已完畢,已解讀,已回復)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管理,現將《關于盤錦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向社會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請于2022年8月10日前,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
聯 系 人:宋英華
聯系電話:0427-2822227
電子郵箱:pjsrsjbgs@163.com
截至8月10日,共收到社會各界反饋意見0條,擬采納0條。
盤錦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
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遼政辦發〔2022〕30號)和《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屆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遼教通〔2022〕1號)精神,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留盤回盤來盤就業創業,為盤錦高質量發展培養、引進和用好人才,更好打造盤錦創新發展主力軍,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擴大市場化就業規模
(一)鼓勵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每人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為其繳納的最長不超過6個月社會保險費(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標準,給予企業15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7:3比例配比。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限內的符合條件企業,可預撥不超過50%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余下部分在企業恢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撥付;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中小微企業可預撥最多不超過50%的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7:3比例配比。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一定數量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建立中小微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和申報兜底機制,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置,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以下均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每年給予其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最低檔統籌部分全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高校畢業生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后,仍從事靈活就業的,享受期限可延長至30個月。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7:3比例配比。實現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擴大就業見習規模。組織開展“遼寧省青年見習崗位拓展計劃”。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劃”。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城鄉社區和個體工商戶等設立見習崗位,補貼標準按照《關于征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和見習崗位的通知》(盤人社函〔2021〕31號)執行,其中城鄉社區和事業單位提供的見習崗位,見習期為3個月,補貼標準1080元/月。繼續面向2023屆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開發院校類見習崗位,見習期限為3個月,補貼標準為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每月指導管理費150元。對距見習協議確定的見習期不足三分之一時,見習人員實現穩定就業,在計算補貼時該人員見習期按協議確定的最長期限計算,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對組織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及16至24歲失業青年、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可預撥最多不超過50%的見習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對城鄉社區、事業單位特別是院校類見習單位,可結合實際預撥最多不超過100%的見習補貼。符合條件人員見習期滿被留用的,可預撥用人單位最多不超過50%的社會保險補貼(用人單位同時符合中小微企業預撥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不重復享受)。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期限并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對獲批國家、省青年就業見習示范基地的單位,分別按規定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團市委、市工商聯)
二、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四)給予創業培訓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免費創業培訓,按照每人創業引導培訓500元、創業指導培訓2000元的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五)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首次在盤錦市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創業的小微企業補貼標準可上浮30%。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六)給予創業場地補貼。對沒有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按照實際租賃期限給予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7:3比例配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七)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和網絡創業,可申請最長不超過3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給予貼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發展局)
(八)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遼寧省內高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畢業生、脫貧家庭畢業生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所在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烈士子女畢業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給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九)支持創建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載體。市、縣區(經濟區)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孵化平臺給予支持,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等費用給予補助,市屬高校出資創辦的創業孵化基地納入支持范圍。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2:1比例配比。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向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者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費支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對《盤錦市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進行修訂。(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提升就業能力
(十)開展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面向畢業離校三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每年下半年組織實施3至6個月的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按照《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2022年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工作的通知》(盤人社發〔2022〕53號)規定,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培訓補貼,補貼直補培訓機構。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十一)培養企業新型學徒。對組織至少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給予中級工(四級)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每年6000元、技師(二級)每人每年7000元、高級技師 (一級)每人每年8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對列入全省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參考目錄的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提高不超過30%。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十二)給予參保失業職工技能提升補貼。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參保失業人員,在取得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2022年12月31日前,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及以上。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且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四、拓展就業渠道
(十三)開展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組織開展省市縣鄉四級聯考,進一步擴大招錄高校畢業生規模。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司法機關就業渠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除必須落實的定向招聘、專項招聘和自主招聘計劃外,拿出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招聘普通高、中等(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四)開發基層就業崗位。穩定基礎教育教師和基層醫療衛生崗位招聘規模。穩步擴大“三支一扶”計劃崗位招募規模。積極開發城鄉社區專職工作崗位,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有就業需求且通過市場難以就業的低保家庭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畢業生、脫貧家庭畢業生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所在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烈士子女畢業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畢業生,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十五)開展科研助理招聘。支持承擔各級科技計劃 (專項、基金)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優先聘用參加科研助理崗位的高校畢業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十六)做好高校畢業生兵員征集。穩定大學生應征入伍規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級各類大學畢業生征集,持續加大取得國家認可的高級(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征集力度。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自取得畢業證書之日起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征兵辦、市教育局、市退役軍人局)
(十七)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加強人員保障,根據本地區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指導服務。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強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離校前后信息銜接,持續跟進落實實名制服務。鼓勵求職畢業生注冊使用“24365智慧就業平臺”,加強線上服務聯動。暢通服務求助渠道,允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失業青年在戶籍地、常住地、學籍地進行登記,推廣求職登記小程序,通過社區摸排、信息移交等方式,建立實名臺賬。為每位有就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確保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工作跟蹤回訪率、就業服務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精簡優化求職手續
(十八)促進市場化社會化就業。組織開展保用工、促就業系列服務行動,圍繞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實施若干重大工程等重點項目,千方百計開發、歸集和發布就業崗位。設置好“紅燈”“綠燈”,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精準搭建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臺,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求職就業和用人單位招聘用工提供針對性公共就業服務。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送市情宣講、送政策解讀、送招聘服務、送就業指導、送創業服務、送職業培訓、送工匠精神、送就業典型、送困難幫扶、送權益保障進入高校。穩定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發揮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主體作用,指導企業規范發布招聘信息,推進公開招聘、公平招聘。(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
(十九)穩妥有序推動取消就業報到證。自2023年起, 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十)提供求職就業便利。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高校畢業生(不受畢業時間限制)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就業地或原戶籍所在地辦理落戶手續。鼓勵受疫情影響地區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實行網上簽約。對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充分考慮疫情影響和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合理安排公共部門招錄(聘)和相關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 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
(二十一)積極穩妥轉遞檔案。高校要及時將畢業生登 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照有關規定有序轉遞。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暫未就業的,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檔案涉密的應通過機要通信或派專人轉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主動加強與高校的溝 通銜接,動態更新機構服務信息,積極推進檔案政策宣傳服 務進校園,及時接收符合轉遞規定的學生檔案。檔案管理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服務機構名錄和聯系方式。(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郵政管理局)
(二十二)完善畢業去向登記。自2023年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高校要指導畢業生(含結業生)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明確戶口遷移地址、檔案轉寄單位名稱及地址,核實信息后及時報省級教育部門備案。實行定向招生就業辦法的高校畢業生,高校要指導其嚴格按照定向協議就業并登記去向信息。高校畢業生到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教育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提供畢業生離校時相應去向登記信息查詢核驗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
(二十三)推進體檢結果互認。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乙肝、孕檢等檢測。對外科、內科、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用人單位和高校畢業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協商可提出復檢、補檢要求。高??刹辉俳M織畢業體檢。(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六、強化就業權益保障
(二十四)加強困難畢業生等青年幫扶。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將享受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的困難畢業生作為重點就業專項幫扶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至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鼓勵用人單位同等條件優先錄(聘)用。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劃和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加強長期失業青年和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分類指導和跟蹤幫扶。經本人申請,依法落實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畢業生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支持舉措,延期期間不計復利、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殘聯、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
(二十五)維護合法就業權益。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市場機構招聘行為監管,堅決糾正和防止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規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內容,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行為。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納入黑名單,并及時向社會發布警示提醒。(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
(二十六)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區、各部門、各高校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作為政府績效考核和高??冃Э己藘热?,全面壓實主體責任,完善支持舉措,統籌安排資金,強化督促檢查,加快渠道崗位和政策服務落實。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做好政策儲備和風險應對。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市場力量參與就業服務、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工作。開展就業政策服務專項宣傳,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二十七)加強教育引導和典型宣傳。高校要按照一定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審。進一步加強在校大學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轉變擇業觀念,把職業選擇融入國家發展,不斷強化服務國家、振興遼寧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組織大學生到基層開展實習實踐、志愿服務、社會公益等活動,增強對盤錦社情和民情了解,引導高校畢業生熱愛盤錦、扎根家鄉,激發到基層一線建功立業熱情。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在基層創業成才、拼搏進取的高校畢業生先進典型,形成為盤錦高質量發展貢獻聰明才智的社會輿論導向。(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
本通知所指高校畢業生如上文無特指均為畢業證書所注日期起5年內,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省內外所有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及留學歸國人員同等適用。
本通知所稱中小微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標準認定。
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侗P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舉措的通知》(盤政辦發〔2020〕21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已受理、享受期未滿的政策,可繼續按原政策執行至期滿為止。
關于盤錦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與過程
2022年全國高校畢業生首次突破千萬人,達1076萬人;遼寧省高校畢業生首次突破40萬人,達40.6萬人。今年回到盤錦的高校畢業生檔案9600份,為建市以來最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 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近年來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進行集中梳理,印發了《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遼政辦發〔2022〕30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共27條,要求各市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政策措施》是省政府指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重要文件,據此我們對近年來盤錦市印發的涉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政策進行了認真梳理,本著“遵循省里政策體例,融合盤錦原有政策,制定后便于操作落實”的原則,起草了我市2022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初稿,征求了各縣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和遼濱經開區管委會意見,經市人社局黨組研究,形成了《盤錦市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已通過合法合規性審查,現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主要內容
新政策措施共分為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擴大市場化就業規模。一是鼓勵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二是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三是擴大就業見習規模。
第二部分是鼓勵創業帶動就業。一是給予創業培訓補貼。二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三是給予創業場地補貼。四是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五是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六是支持創建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載體。
第三部分是提升就業能力。一是開展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二是培養企業新型學徒。三是給予參保失業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第四部分是拓展就業渠道。一是開展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二是開發基層就業崗位。三是開展科研助理招聘。四是做好高校畢業生兵員征集。五是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
第五部分是精簡優化求職手續。一是促進市場化社會化就業。二是穩妥有序推動取消就業報到證。三是提供求職就業便利。四是積極穩妥轉遞檔案。五是完善畢業去向登記。六是推進體檢結果互認。
第六部分是強化就業權益保障。一是加強困難畢業生等青年幫扶。二是維護合法就業權益。三是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四是加強教育引導和典型宣傳。
三、政策措施中涉及我市自行制定的標準
按照省里政策措施的體例、結構、內容及要求擬稿,省里政策措施中要求普遍執行的內容全部采用,保持與省里政策措施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省里政策有10項內容,提出由各地自行制定標準。我市制定的標準及依據分別是:
1.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企業15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2.對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每年給予其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最低檔統籌部分全額補貼。
3.企事業單位、科研項目、城鄉社區和個體工商戶等設立見習崗位,補貼標準按照《關于征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和見習崗位的通知》執行,其中城鄉社區和事業單位提供的見習崗位,見習期為3個月,補貼標準1080元/月。
4.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免費創業培訓,按照每人創業引導培訓500元、創業指導培訓2000元的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
5.高校畢業生首次在盤錦市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6.對沒有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按照實際租賃期限給予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創業場地補貼。
7.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遼寧省內高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畢業生、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等,給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等,給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8.市、縣區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孵化平臺給予支持,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等費用給予補助,按照《關于印發〈盤錦市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盤人社發[2018]64號)文件執行(大約60萬元)。
9.畢業離校三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按照《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2022年免費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工作的通知》(盤人社發〔2022〕53號)規定,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培訓補貼。
10.企業新型學徒,按規定給予中級工(四級)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每年6000元、技師(二級)每人每年7000元、高級技師(一級)每人每年8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